一、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
1-10月份,全县累计完成大口径财政收入10573万元,占预算数18547万元的57.01%,较均衡进度短收4883万元;较上年同期超收2366万元。
分级完成情况:上划中央级收入完成2862万元,占预算数4843万元的59.10%,较均衡进度短收1174万元;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491万元,占预算数2504万元的59.54%,较均衡进度短收596万元;县级收入完成6220万元,占预算数11200万元的55.54%,较均衡进度短收3113万元。
从分部门完成情况来看,国税部门累计完成2966万元,占预算数6485万元的45.74%,较均衡进度短收2438万元;地税部门累计完成3633万元,占预算数5335万元的68.10%,较均衡进度短收813万元;财政部门累计完成3974万元,占预算数6727万元的59.08%,较均衡进度短收1632万元。
1-10月份累计完成支出152011万元(其中专项支出95462万元),确保了职工工资、住房公积金、其它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补助资金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、城镇污水处理、重大水利工程、易地扶贫搬迁、藏区专项等支出,较上年同期超支59076万元。
二、预算执行情况分析
当前,全县财政预算执行中最突出的依然是财政收入进度严重滞后,根据年初预算来看,一是国税、地税、财政部门收入未达到均衡进度且国税、财政短收缺口较大。二是我县黄金公司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按照均衡进度应缴纳2083万元,但实际缴纳420万元,未达到均衡进度。冶炼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按照均衡进度应缴纳3333万元,但实际缴纳2750万元,未达到均衡进度。加之按照收入增长8%比例计算,县级收入缺口较大。致使我县财政收入未达到均衡进度。
面对严峻的收入压力,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担当意识,统筹谋划,知难而进,积极应对,加强协作,采取有效征管措施,积极组织收入,确保财政收入任务及时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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